公共营养师培训班招生简章
健康与护理系
2014.09制
健康与护理系与广东省营养学会合作,于2014.09-2015.01在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开办营养师培训。
一、培训优势:
1.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共营养师培训指定培训单位。
2.广东省最早开展公共营养师培训单位。
3.广东省《公共营养师》培训教材主编单位。
4.广东省《公共营养师》最早期专家成员全部出自广东省营养学会
5.考试平均通过居全省名列前茅
6.提供课程自测题、练习题、考试模拟题帮助学员掌握课程内容、熟悉试题类型。
二、培训对象:
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食品教学、科研、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、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、营养配餐、营养咨询的人员;宾馆、餐厅、机关、学校、幼儿园、社区、医疗卫生等单位从事餐饮工作者及管理人员;健身教练、美容机构人员、高级管家及社会其他有志从事营养职业的各类人员。
三、主要课程:
绪论(营养与营养学、公共营养师概况、公共营养师职业道德)、医学基础知识、营养学基础知识、各类食物营养、营养调查与评价、膳食营养指导与食谱编制、不同生理阶段以及不同环境人群的营养、营养强化食品与保健食品基础知识、中药与营养、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、常见营养相关性慢性疾病的营养指导、运动与营养、营养教育、社区营养干预、总复习、结业考试与统考注意事项
四、申报条件
四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2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中专毕业证书。
(3)经四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三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。
(2)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3)取得四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4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。
(5)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。
(6)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,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二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。
(2)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。
(3)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,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4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5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,取得三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二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6)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。
一级公共营养师(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)
(1)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。
(2)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。
(3)取得二级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,经一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五、颁发证书:
毕业生除了考试合格后获得公共营养师国家资格证书以外,无论考试合格与否还可获得广东省营养学会授予的培训结业证书;亦可本人申请,广东省营养学会推荐成为中国营养学会会员,享有参加中国营养学会及其旗下分会举办的学术活动的权利,可以常常更新和获取最新营养知识。
六、就业方向:
健身会所、美容院、家政公司、院校、幼儿园、机关单位、民航、铁路、医院、养老院、保健品公司、医药公司、快餐公司、餐馆、酒楼、各类食品、饮料公司等与营养有关的工作。
七、师资来源:
中山大学、暨南大学等广东省内医学院校营养系正、副教授,中山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广州市内三甲医院营养颗主任、副主任医生以及有5年以上营养师培训经验的讲师。
八、费用标准:
培训费为2480元(不含考试费用),考试费根据报名人数酌情收取。
联系电话:020-61787398 或 13580392501/662501 吴老师
咨询及报名地点:中山大学南方学院3号实验楼309室健康与护理系办公室
健康与护理系
2014年9月